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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11名辅导员公告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2024年4月12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五、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③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岗位要求的主要学生干部指校、团委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学生社团管理部(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等主任、副主任;校易班学生工作站部长及以上;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等)

4.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时间及考试时间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考试

1.开考比例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举报电话:0734-8484907(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衡阳师范学院

2024325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403/t20240325_332617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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