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截止日期:2023-03-27
公告详情
宿迁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宿迁市黄河南路39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宿迁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周岁及以下(1993年1周岁及以下(1988年1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六)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二、报名
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月9日09:00-3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9日-3月29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详细填写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信息,主要学习工作经历栏须详细填写担任的主要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及起止时间,以及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填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须提交如下有关材料原件(并备一套复印件):
1.应聘人员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2022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各1个月内有效)。
4.在校期间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证明:二级学院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5.工作经历证明: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宿迁学院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6.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栏进行公布。笔试内容为本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结合招聘岗位工作要求,从高校辅导员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心理测试、面试人员,人数不足1个工作日内,在宿迁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squ.edu.cn)“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六、招聘政策咨询
宿迁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27-84202303
联系人:吴老师贾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附件:岗位表
宿迁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岗位表 | |||||||||||||
编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描述 | 人数 | 开考比例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学位 | 招聘对象 | 其他资格条件 | 考核方式 | 其它说明 |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
1 | 专职辅导员 | 专职辅导员岗 | 从事学生管理相关工作。 | 4 | 1:3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相应学位 | 应届毕业生 | 笔试权重:40% 面试权重:60% | 纳入编制管理;需入住男生公寓,限男性。 | 宿迁学院人事处吴老师、贾老师0527-84202303 | |
2 | 专职辅导员 | 专职辅导员岗 | 从事学生管理相关工作。 | 2 | 1:3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相应学位 | 应届毕业生 | 笔试权重:40% 面试权重:60% | 纳入编制管理;需入住女生公寓,限女性。 | 宿迁学院人事处吴老师、贾老师0527-84202303 | |
3 | 专职辅导员 | 专职辅导员岗 | 从事学生管理相关工作。 | 2 | 1:3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相应学位 | 不限 | 笔试权重:40% 面试权重:60% | 纳入编制管理;需入住男生公寓,限男性。 | 宿迁学院人事处吴老师、贾老师0527-84202303 | |
4 | 专职辅导员 | 专职辅导员岗 | 从事学生管理相关工作。 | 2 | 1:3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具有相应学位 | 不限 | 笔试权重:40% 面试权重:60% | 纳入编制管理;需入住女生公寓,限女性。 | 宿迁学院人事处吴老师、贾老师0527-84202303 | |
本次招聘的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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