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学院2023年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公告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2023年5月10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怀化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怀化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怀化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怀化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特殊专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40%,试讲占综合成绩60%。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试讲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主要考察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设置试讲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
(2)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容仪表等。总分100分,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3)应聘心理咨询师岗位: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个案咨询能力、危机干预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容仪表等。总分100分,设置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任教师岗位以试讲成绩为准,学生辅导员岗位以面试成绩为准,心理咨询师岗位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化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举报电话:0745—2851030(怀化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怀化学院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怀化学院2023年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304/t20230420_29319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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