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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8月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2023年9月15日

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怀化市人民政府主管、省教育厅管理教育业务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现将具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岗位具体招聘计划及专业等要求见附件1,其中:

1.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96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后予以认定;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有吸毒史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

7.除上述情况外,以下情况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岗位:

1)在现单位或新提拔任现职未满1年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尚在试用期内或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有问题未经组织认定的

8)工勤岗位人员及差额、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以上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395,按足年足月计算。

经查实,凡隐瞒以上信息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和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

公开招聘28名计划、公开选调4名计划,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见附件1、附件2)。

五、公开招聘、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各环节的公告、公示分。

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成,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比例因报考岗位而不同(具体见附件12。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选调)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出具考察报告。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其他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s://www.hhrsks.com、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hhsfgz.com和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调动手续

聘期内,因学校工作变化和需要,需进行岗位调整时,应聘人员须服从岗位调整,不服从调整的,解除聘用。

对招聘录用的人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现行工资福利政策享受财政统发工资及福利。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考生选调后一律聘用到全额事业岗位,不享受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选调设置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八、工作纪律及其他事项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

2.严格遵循回避制度。凡是与应聘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者须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选调环节的任何事务性工作;

3.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学校组织人事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九、本次公开招聘、选调政策由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市人社局、市委编办进行指导管理,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0745-2830780(组织人事处)

18374588226(王老师)

18174516760(张老师)

18507453750(张老师)

举报电话:0745-2830017(纪检监察室)

附件1: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8月公开招聘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8月公开选调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3: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选调报名表.doc

附件4: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826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hhrsks.com/page?id=7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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