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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校本部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至:2024年4月9日

广州医科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以医学为优势和特色,开展博士、硕士、本科多层次人才培养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下设25个教学机构,27个研究机构,15所附属医院。拥有1个国家医学中心,1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培育基地、32个市(厅)级重点实验室。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3个市(厅)级重点学科;临床医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0个学科(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免疫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微生物学、精神病学与心理学、材料科学、化学)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前1‰,ESI综合排名位居全国高校第72位。学校拥有24个国家级临床(中医)重点专科,94个省级临床(中医)重点专科,其中呼吸科排名全国第一、变态反应排名全国第三、小儿外科排名全国第四、胸外科排名全国第五、小儿内科排名全国第六、精神医学排名全国第六。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广州市关于公开招聘人员的年龄要求及本公告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报名首日)。

1.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本方案不面向2025年毕业生。

(十)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欺瞒或违纪行为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报名截止日。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见《广州医科大学校本部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方式

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对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及上传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不实、不全、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按照《网上报名系统填报须知》要求填报上传的,审核不合格。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笔试。

国内毕业生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国(境)外留学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学历、学位以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为准。

2024年国内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归来2024年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位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在本招聘年度内应取得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无法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人员应分别按要求提交《国内毕业生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位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承诺书》。

2.专业要求

1)国内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但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近专业证明及所学课程清单,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可以报考。所学专业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按专业参考目录所属来认定,不能认定为相近专业。

3)同时设置了本科、研究生专业要求的岗位,本科、研究生专业须同时满足要求。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同时满足要求的除外。

3.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要求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12月前编制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要求的,如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无法证明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需要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岗位需求表的其他要求中如提及多个条件,应聘者须同时满足全部条件,岗位需求表明确说明不必满足全部条件的除外。

(一)笔试内容、时间、地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指定时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应聘免笔试。

(三)开考比例

(四)笔试成绩

七、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招聘1人的岗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4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面试。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计入比例。

(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短信等)声明放弃复审资格、缺席资格复审或者复审不通过的,用人单位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岗位其他笔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的人员。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于面试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短信等)声明放弃面试资格的,用人单位可递补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不足1个工作日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面试

按照面谈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成绩为70分及以上的人员按照1:2的比例进入实操考核环节。入围实操考核人员放弃考核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考生面谈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进行递补。

九、成绩计算方法

十、体检

用人单位通过报名系统预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知考生体检,经3个工作日仍无法与体检对象取得联系的,通过学校网站对该体检对象发布体检通知,经3个工作日体检对象仍不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的,可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对象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体检安排的,可视为放弃体检资格;接到医院体检复查通知3个工作日内,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复查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十一、考察

十二、公示

十三、聘用

持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被录用后,须按广东省、广州市及学校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确认,在单位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按学校聘任文件规定办理聘任。

十四、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医科大学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刘老师020-37105078,郑老师020-37103089

何老师020-37103538

广州医科大学:https://www.gzhmu.edu.cn/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广州医科大学

2024327

1.广州医科大学校本部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docx

4.国内毕业生关于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书.docx

5.国(境)外归来人员本年度内取得报考所需学位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承诺书.docx

6.网上报名系统填报须知.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zpxt.gzhmu.edu.cn/gzykdx/recruit/a.epx?action=webView&entityId=HR_RECRUIT_NOTICE&selectedId=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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